本文轉載自中國文明網
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記者塗銘 盧國強)機動車與行人爭道搶行是長期存在的交通頑疾,由此導致的死傷事故頻頻發生。近年來,各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出臺相關舉措,倡導並規範機動車禮讓行人。
日前,北京市交管部門針對路口交通亂象展開綜合治理,明確“機動車不避讓行人罰款200元、記3分,非機動車闖燈越線罰款20元”的處罰規定。據統計,6月12日零時至19日24時,北京交管部門共處罰包括機動車不避讓行人,行人、非機動車闖燈越線等交通違法行為9173起。
中國已經進入“汽車時代”,機動車保有量和駕駛員數量迅速攀升。這要求全社會除了要有完善的交通規則體系,交通參與者也需要具備基本的文明素養,比如遵守道路信號燈指示、相互謙讓、禮讓弱勢一方、對生命懷有敬畏等。
在所有交通參與者中,機動車相比於行人、自行車是強勢一方,理應承擔更多的禮讓義務。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車讓人”也有明確規定。因此,“車讓人”既是文明的底線,也是法律的強製要求。
據介紹,僅2016年北京市發生的因機動車遇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或停車讓行導致的事故就達37起,傷21人,死亡18人。血淋淋的數字說明,一些司機缺乏對生命的敬畏,與行人、自行車搶行,沒守住基本的文明底線。
也要看到,一些地方交管部門執法偏松偏軟,覆蓋面不夠,讓一些司機存有僥幸心理,形成“破窗效應”。北京市此番對不避讓行人的機動車祭出“罰款記分”的重拳,應當長期堅持、久久為功,讓司機養成“斑馬線禮讓行人”的文明自覺。
此外,在重罰“車不讓人”的同時,行人、自行車等也必須依法約束自身行為,畢竟所有的道路交通參與者都是交通文明共同體的一員。人人遵法紀、守底線,既是守護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交通出行效率的前提條件。